【精华】施工合同模板集合七篇
在人民愈发重视法律的社会中,合同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它也是实现专业化合作的纽带。合同有不同的类型,当然也有不同的目的,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施工合同7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施工合同 篇1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方因工程项目施工任务的需要,现同意将本工程施工任务落实由乙方施工队进行施工,经双方协商同意,订立本合同书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工程内容:根据设计图纸和双方已协商的内容进行施工,如遇实际原因需要,可在征得甲方同意后作微小变更施工方案。
二、施工项目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共7个自然日完成。
三、甲方负责工程的报建、报批相关手续,并为工程提供所需的PVC管、井框井盖、光缆、角铁、支架、钢绞线、电杆等材料给乙方施工。除上述材料外,乙方负责整个项目的其它材料和施工以及修复等全部任务。
四、乙方应严格按有关规范进行施工建设和施工现场邻里关系协调,做好各项防护措施,施工过程中如发生损坏邻近设施、人员伤亡、工程质量等事故,概乙方负责。如遇障碍无法开挖的,应及时通知甲方到场确认。
五、工程结算:按实际完成长度乘以承包单价计算:
1、管道部分:水泥路面及步道砖每米60元,土路路面每米20元,直埋光缆每米12元,包封每米10元,基座每个300元。
2、光缆部分:管道光缆(48芯以下)1。4元/米,96芯以上(含96芯)1。6元/米,五孔子管1。4元/米, 新设吊线3元/米,加挂光缆2元/米,安装引上钢管45元/根。
3、防雷地网:水泥路60元/米,土路20元/米,挂墙10元/米。
4、电力电缆布放:10元/米
工程施工期间,乙方可在完成总工程量并经甲方工程管理人员初验合格,申付至总工程量80%的进度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30天内付清20%余款。
六、本合同书自签名之日起生效,工程款付清后自行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施工合同 篇2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绵竹市房屋管理拆迁规定》等法律法规,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签订如下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一)工程地点:
(二)拆除范围:甲方指定的拆除房屋、门窗设备及构筑物及场地内的杂草树木。房屋拆除范围须拆除至自然地坪。拆除的旧材料归乙方所有,由乙方自行处理。
(三)拆除面积:拆除房屋总面积为 ㎡。
(四)承包方式及旧材料费支付方式:承包方式为全包。合同签订后至乙方进场三日内,乙方一次性按建筑面积每平米 元(大写:),并且乙方向甲方支付工程拆除保证金共计人民币 万元(大写:),待乙方按合同约定拆除施工结束后,通知甲方进行验收,经甲方验收合格且无任何违反本合同约定的违规处罚等扣款情况,甲方在验收后三日内退还乙方保证金人民币元(大写: )。甲方不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
二、工程内容:
1、乙方负责拆除甲方场地内指定的所有建筑物及构筑物及场地内的杂草,并清运全部建渣。
2、乙方严格负责按照施工规范要求进行拆除施工,搭设拆除施工过程中的所有安全防护措施。
三、工程期限:
工期以甲方书面通知乙方拆除日期之日起 天,所有拆除清渣施工结束,除不可抗力及甲方同意延期因素外,乙方必须按期施工完毕,否则视为违约。
四、甲乙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负责通知及申请相关部门对拟拆除房屋进行断水、断电、断气、断通讯等工作。
2、配合和协调相关拆除工作。
3、负责对拆除完毕的地块进行验收。
4、甲方指定 为工程项目负责人,负责协调拆除施工中的有关事宜。
(二)乙方责任
1、按甲方要求按时进入拆除现场,保证工期的顺利完成。
2、负责对甲方指定拆除范围内所有建筑物及附属物的拆除、清运、清扫等工作。
3、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确保周围道路畅通,周围设施完好,严禁在道路与通道处堆放任何材料,不得违规影响周边居民的正常生活和工作。
4、乙方在拆除施工过程中,不得破坏到周边临近建筑物。
5、乙方指定 为工程项目负责人,全权负责工程拆除事宜并及时向甲方通报工程扫除的有关情况。
6、乙方在开工前及施工过程中,须办理的一切拆房手续及相关须协调工作,均由乙方全权负责。
五、安全施工
1、乙方按有关规定,负责搭设现场施工范围的一切安全防护措施,拆除施工过程中保证文明施工,安全防护设施必须严格有效规范,符合文明施工的要求。
2、乙方拆除施工前必须制定施工方案、安全作业规程及紧急救援预案,并配备应急救援的必要器材。
3、拆除现场应实施封闭作业,禁止非施工人员进出,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必须亲临现场组织指挥拆除施工,严格按照安全、科学,规范的进行施工,拆除施工过程中如发生伤亡责任事故,必须按相关程序和时限报告有关部门,不得拖延、隐瞒不报。
4、乙方在拆除施工过程中出现的一切安全责任事故,由乙方负责并承担一切由此产生的法律与经济责任,与甲方无关。乙方必须为施工作业人员购买意外伤害险,并提供专职安全员资格证,并在开工前将复印件报甲方处留存,如无则视为乙方违约。
六、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工期要求完成合同约定的拆除面积,超过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 元(大写: )人民币罚款,以此类推,至双方按规定解除合同为止。
2、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规定,则违约方承担一切经济、法律责任,并赔偿未违约方的全部损失。
七、争议
甲乙双方发生争议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德阳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德阳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其它
1、本合同签字盖章生效后,甲、乙双方如有未尽事宜或对合同条款修改,需经双方协商同意并签订补充协议。
2、补充协议及附件与本合同正文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双方须共同遵守。
3、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的法定代表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各自公章之日起生效。
4、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保底,具有同等法律效益。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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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已竣工工程未交付甲方之前,负责已完工工程的保护工作。
5、施工应服从甲方及监理统一管理及协调。从甲方指定的水电接驳点接驳,施工用水、电费用由乙方承担。
6、合同规定由乙方完成或提供配合的工作(包括合同、会议纪要约定的内容、通知以及设计变更等规定由乙方完成工作),如乙方未能完成或不能按合同要求完成,甲方即可安排其他单位完成,所发生的费用从乙方当期工程款中扣除,影响工期的责任由乙方负责。
7、施工中由于乙方施工原因发生的安全事故,概由乙方负责。
8、施工中乙方应注意对施工现场已有的建筑物及地下、地上市政配套设施及电缆沟进行保护,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损失及严重后果,概由乙方负责赔偿,并承担一切责任。
9、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本工程转让或分包其他单位,否则甲方
有权终止合同。
10、全部工程完工后,乙方负责清运绿化所产生的垃圾,做到工完场清。
八、材料的供应
1、工程所需的苗木由乙方自行采购,到现场后,必须经甲方检查,确认符合设计,并得到甲方签字认可后,才能栽种。
2、乙方所购苗木必须是新鲜、树杆挺直、树形好、植株健壮。枝叶茂盛丰满,无病症现象。
3、工种所用材料,必须先向甲方提供样品及各种资料,经甲方检查,确认符合设计要求后,才能进场。进场后,必须及时向甲方报验,经检查合格后,才能施工。
九、工程质量检查验收
1、施工质量等级验收评定执行当地《园林绿化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有关规定,本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质量要求能满足上部苗木正常成活为质量标准,其园林绿化标准达到预期设计的效果。因乙方施工原因造成的苗木枯死,乙方无条件重植。
2、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乙方按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向甲方提供竣工图四套,电子文档一套,甲方代表收到相关的资料后,组织有关部门验收,并在验收后的14天内给予批准或提出整改意见,乙方按要求整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的相应损失。
3、乙方每道工序都应向甲方报验,经甲方检查、签证后才能施工下道工序。
十、违约
1、违约的处理:合同双方的任何一方不能全面履行合同条款,均属违约。违约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概由违约方承担赔偿。
2、违约造成工期延误责任分担:甲方违约,工期相应顺延;乙方违约,工期不得顺延。
3、违约金的标准:合同履行中任何一方不能全面履行合同条款,均属违约。违约造成的损失,除承担赔偿因此造成对方的全部经济损失外,还必须向对方支付合同价款3%的违约金。
十一、养护
1、 乙方派人负责对本工程进行为期两年的免费养护工作。
2、 乙方应向甲方递交两年养护期的《绿化工程养护计划书》。
3、 如乙方派人养护苗木工作不力,造成苗木枯死,乙方应补种。
4、 因死亡而重新更换的苗木,需经过一年的养护后予以确认。
十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 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武汉市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仲裁结果为最终结果。
十三、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后可生效,养护期满付清尾款后自行失效。
施工合同 篇7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协商一致,甲方同意将以下工程项目的桩基工程委托乙方施工。为明确甲、乙双方在工程施工中的责任、权利和义务。综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特签订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名称:
第二条、工程地点:
第三条、工程范围与工程量:
1、工程范围:
2、工程量:根据地质资料和设计图纸,暂定桩长为米,桩位个。
产品规格 PHCΦ400*95 A 约 米。
第四条、承包方式:
乙方以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的形式承包该工程。
第五条、单价与结算方式:
1、单价:PHCΦ400*95 AB型 管桩包工包料单价 元/米;桩基础工程造价暂定为 元( 元)
2、结算方式:按实际施工的工程量为结算依据,超出设计标高部分<1米部分工程量由甲方承担,超出设计标高1米以上部分工程量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工程付款方式:
第七条、工程期限:
1、经双方协定:工期为二00四年月日至二00四年月日。
2、因不可抗拒的客观情况(雨天及甲方原因造成停工签证延期),影响工程进度的经甲、乙双方商定,工期可相应顺延。
第八条、甲乙双方主要责任:
一、 甲方责任:
1、办理全项工程规划报建手续及施工临时用地,占用道路等合法手续。
2、供本工程的基础设计图纸(一式三份)、地质钻探资料、水准点场地的规划标志、轴线定位等施工依据(一式一套),并协助乙方作好轴线复检。场地基线移交以及开工日期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3、甲方负责办理施工现场的“三通一平”,清除地上、地下、高空障碍物等,达到桩基施工条件;桩基施工的水费、电费均由甲方承担。
4、协商处理施工现场及周围地下管线,旧基础和临近建筑物的保护,确认工期顺延签证及所增加按实发生的费用。
5、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现场监理、签证及工地协调工作。
二、 乙方责任
1、按轴线定好桩位,确定施工顺序,保证桩位准确。
2、乙方派驻施工现场总负责人
3、听从甲方及有关人员的指挥,做好施工现场的质量安全,文明施工。
4、工程完工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所有的竣工资料(一式份)。
第九条、竣工验收和结算:
1、甲方收到乙方竣工验收报告后十天内无正当理由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三天内不予签章,则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批准,即办理竣工结算手续。
2、乙方在向甲方提供完整竣工验收报告的同时,还应向甲方提供工程结算书,甲方自收到工程结算书起十天内将结算书审核签收完毕。
3、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将结算审核签收完毕或在签审后五天内不支付工程结算款,则甲方应支付乙方签收工程结算书欠款总额的每天0.1‰的罚金。
4、乙方未按时竣工,每延长一天按该工程总额的0.1‰收取罚金。如验收达不到质量要求,乙方承担一切损失。
第十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期间发生纠纷,双方可通过协商或者协调解决,协商协调不成的,依法向沈阳市仲裁机关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两份。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办完工程验收交接和竣工结算、付清工程款后,合同自行终止。
甲 方: 乙 方:
负责人: 负责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